7月14日下午消息,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,7月9日,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则股权冻结信息,被执行人为该公司,股权所在企业分别为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、福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,冻结股权数额合计超1.4亿,冻结期限均为三年,执行法院均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,法定代表人为张春远,注册资本约271.6亿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、代理记账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,由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王健林等共同持股。
责任编辑:何俊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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